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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职业教育中心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方案(试行)

阳新职业教育中心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1-03-24 09:38:00 | 来源: | 点击:

阳职组字[2021]1号

第一章

第一条: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和自强,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打造教师铁军。

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结合我实际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对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最基本的要求,广大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讲纪律、讲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校领导要持之以恒地抓好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办法

条:依法执教、坚定政治方向(10分)

基本要求:1、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记有一定量的政治学习笔记,每期至少写篇以上学习笔记或学习心得体会。2、拥护党的领导,言行一致。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促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考核办法:违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累计扣分,但不超过本条总分,以下同)1、无政治理论学习笔记的扣4分,政治理论学习笔记量不足的扣2分。学习心得体会缺一篇扣1分。2、不参加集会、劳动、政治业务学习及各种集体活动的每一次扣4分,迟到、早退的扣1分(以会议签到为依据)3、违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视其情节扣5至104、对学生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反社会宣传的,扣10分

条:爱岗敬业、传播优秀文化(15分)

基本要求: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爱岗敬业。2、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既教书又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4、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切实落实各教学环节。5、不向学生宣传有害身心健康的消极思想。6、不搞有偿补课等第二职业。

考核办法:1、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累计旷职4以上(包括4天) 的扣12(旷职一天扣3分,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2、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每超一天扣3分。3、不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不符者扣5分,完不成教学任务者,视其情节扣5至15分。4、搞有偿补课等第二职业影响工作的,每现一次扣10分。5、不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教案少备一次扣l分,教案环节不齐全,实用性不强者扣2分,教案中无德育主题内容一课扣2分,作业批改少于规定数,每少批一次扣1分,批改不认真,批阅符号不规范,批语无指导性者扣2分。课堂教学不规范,学生意见较大者扣2分。6、向学生宣传有害身心健康的消极思想和有损于学校的消极言论者扣15分。

条: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15分)

基本要求:1、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2、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个性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4、对学生进行宪法>等法律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5、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6、制止伤害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

考核办法:违反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1、排挤、歧视后进学生,使其厌学、逃学、辍学者,每出现一次扣5分。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扣5分,后果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扣15分。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每次扣15分。4、带领学生参加有害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10分。5、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扣5至15分。

条:严谨治学、潜心教书育人(20分)

基本要求:1、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增强实施综合素质教育的自觉性。2、要增强教师终身学习的自觉性,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功训练活动、继续教育学习和新课程学习,更新知识,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必要的现代化教育于段,不断优化和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要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努力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特色和风格。4、要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指导学生大胆实践,勇于创新。

考核办法:违反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1、不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加重学生学业负担,忽视德育、美育及劳动教育,不按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学生的扣10分。2、不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教学方法陈旧单一,教学效果较差的扣5分。3、不积极参与教研教改的,每次扣5分4、不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功训练、继续教育学习和新课程学习,每少参加一次扣5分;在较长时间内教学基本功仍然较差,教学方法无改进,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1015分。

条:团结协作、秉持公平诚信(10分)

基本要求:1、同事之间要经常切磋教法,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2、维护教师形象,不拨弄是非,搞小宗派。3、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园。

考核办法:违反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1、不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斤斤计较,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服从学校指派的临时性工作的,每次扣10分。2、在教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或教职工中出现打架斗殴现象等视其情节扣510分。3、对学校安排的工作软拖硬抗,不按时完成,影响整体工作的扣5分。4,在学校和社会制造、传播不实言论的,每次扣5至10.

条:尊重家长、坚持言行雅正(5分)

基本要求:1、尊重学生家长,勤于家访,主动沟通,争取与家长一道共同配合教育好学生。2、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育人的责任推给家庭。

考核办法:违反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1、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无家访记录扣2分;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的每次扣5分。2、不及时做家访工作,造成学生出走或其它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次扣3至5分。

第十条:廉洁从教、坚守廉洁自律(10分)

基本要求:1、坚持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的侵蚀。2、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考核办法:违反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1、有意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接受礼物的,每次扣10分。2、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读物的扣5分。3、强制私自收费补课或其它乱收费,每次扣10,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扣10分

第十条:为人师表、规范从教行为(15分)

基本要求:1、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提高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侵袭的能力。2、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端庄。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

考核办法:违反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1、在校园内聚众猜拳行令、酗酒闹事或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的,每次扣10分。2、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和书刊,每出现一次扣10分。3、参加各种邪教组织封建迷信、宗族活动,每出现一次扣5至15分。4、语言粗俗,浓妆艳抹,穿奇装异服,在学生中不能起表率作用的扣10分。5、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作弊或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每次扣15分。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师德师风考核时,教师的基础分规定为100分,违反者采用扣分的办法。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等次定为不合格:

1. 参加邪教组织的、向学生宣传宗教、封建迷信的、向学生宣传反党、反社会主义、分裂国家和反社会言论的,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3.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活动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6.在考试、考核、职称评聘、选举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8.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9.擅自脱岗、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0.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它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第十条:(一)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师德师风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每学期组织教师所任课班级学生(家长)评价、所在学部教师互评、和考核小组综合考核三部分组成,按80分(含80分)以上优秀、60分(含60分)至79分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教师个人师德师风进行等级评定。 学生(家长)议价:以班级为单位,采取表格式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在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教师互评:以学部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师风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考核小组综合考核:以学校、各相关处室和学部记录、事实为论据,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定级,并记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

(三)教师的综合考核等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等次记入教师本人师德师风考核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党委提出申诉。

第十条:考核结果使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以4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优评模时,享受优先权。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

(四)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8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总评分在6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总评分在50分以下者,实行低聘、缓聘或解聘。教师有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解聘、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撤消其教师资格。

第四章  

第十条:本方案执行后其它制度与此相冲突的以此方案为准本方案没有规定的仍然按原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方案适用于全所有教职员工。第十八条:本方案从2021年3月1日开始实行。

   

  

中共阳新县职业教育中心委员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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